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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新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高质量推进数字化转型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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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了金融数字化转型总体思路、目标方向和实施路径,系统提出8大类28项重点任务,勾勒“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蓝图。金融机构要以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当前金融科技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在《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引领下,经各方不懈努力,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已成为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驱动力,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战略全局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接续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为新时期金融数字化转型谋定方向、明晰路径。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新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多措并举推动我国金融科技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助力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目标导向,牢牢把握新阶段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一是坚持数字驱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我们要牢牢抓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作用、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推动数字技术从“支撑使能”向“价值赋能”变革,强化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的多向赋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金融支持。


二是坚持智慧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金融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目标,秉持“以人为本”原则全面推动新一代智能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用“负责任”的科技创新打造更有温度、更具人性的智慧金融产品和服务,让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确保金融科技在守正向善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是坚持绿色低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是新时期金融业的光荣使命,发展绿色金融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和赋能。我们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的深度融合,积极应用绿色节能技术和清洁可再生能源夯实绿色金融数字底座,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布局,支撑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金融力量。 


四是坚持公平普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公平性、普惠性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力保障,也是金融创新发展的应有之义。金融机构要以公平为准则、以普惠为目标,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丰富金融市场层次、优化金融产品供给,打造包容共享、平等开放、持续发展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服务广泛触达小微企业、弱势人群等普惠群体,让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广泛、更深入、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问题导向,精准锚定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痛点难点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不同地区、群体、机构间数字鸿沟愈发凸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一是城乡间数字化建设鸿沟。金融科技发展地区集聚效应显著,发达城市、东部等地区金融数字化程度相对较高且发展迅速;农村、中西部等地区在基础设施、人才储备方面相对薄弱,数字化发展面临较大挑战。 

二是群体间数字化应用鸿沟。不同群体客观上在获取信息、掌握数字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老年、残障、文化程度较低等群体受传统观念、学习能力、产品设计等内外部条件制约,较难享受数字金融带来的便利,易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弱势群体”。 

三是机构间数字化发展鸿沟。大型机构高度汇聚要素资源,易凭借雄厚实力形成规模优势;中小机构由于技术、资金、人才等因素制约,数字化转型起步较晚、动力不足,可能导致机构间“马太效应”进一步放大。 

四是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信息技术金融应用遍地开花,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核心技术基础羸弱,给供应链稳定带来风险隐患,甚至影响金融安全。 

这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正是未来一段时期深化金融与科技融合、推动金融业数字化发展亟须攻关解决的重要课题。


规划引领,奋力谱写新时期金融数字化转型新篇章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了金融数字化转型总体思路、目标方向和实施路径,系统提出8大类28项重点任务,勾勒“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蓝图。金融机构要以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当前金融科技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其一,充分激活金融数据要素潜能。 

一是加强数据治理。建立健全协调一致、涵盖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体系,统一数据编码规则和接口规范,编制企业级数据字典和数据资源目录,做好数据分级分类;运用数据多源比对、快速校核、血缘关系分析等技术手段增强数据可信溯源和校核纠错能力,提升数据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化融合应用。建立多元化数据共享和权属判定机制,搭建企业级数据交换技术通道,综合运用隐私计算、联合建模、差分隐私等技术对海量多样化多维度数据资源进行价值挖掘和关联分析,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深挖数据综合应用场景,点燃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引擎”。三是做好信息保护。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运用匿踪查询、去标记化、可信执行环境、随机化等手段严防数据逆向追踪、隐私泄露、数据篡改与不当使用,切实保护数据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二,着力打造数字化经营新动能。

在战略部署方面,建立健全企业级数字化转型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通过数字化能力成熟度评价等方式科学衡量转型质效,找准行业标杆、明确发力方向,因企制宜制定数字化转型策略与实施路径,构建涵盖规划、生产、管理等职能的特色化发展矩阵,为科技创新在制度、组织、流程方面留足空间。在敏捷创新方面,探索数字化工厂、创新实验室等创新模式,通过设立创新项目基金、孵化平台等方式健全企业级创新试错容错与激励机制,合理运用业务开发运维一体化、低代码等手段提升快速交付能力,建立技术与业务高效联动、前中后台密切协作、决策与执行高度统一的创新协同网络,更好满足数字经济时代灵活多变的市场需求与用户诉求。在中台建设方面,采用低耦合、高内聚架构搭建便捷易用的技术中台,打造模块化、可定制、高复用的业务中台,构建集成数据整合、提纯加工、建模分析、质量管控、可视交互等功能的综合型数据中台,健全一体化运营中台体系,更有力地赋能产品创新、提升研发质效、降低试错成本,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进阶发展。在业务赋能方面,运用知识图谱、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技术构建环节无缝衔接、信息实时交互、资源协同高效的运营模式,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基于海量多维数据深挖共性行为模式、升级智能风控模型、优化金融服务策略,构建覆盖用户全生命周期、业务全流程的数字化经营能力,提升业务运营、用户管理、风险防控等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其三,不断深化关键核心技术应用。 

一是加强核心技术应用攻关。聚焦金融科技应用前沿问题和主要瓶颈,通过行业组织、孵化平台、专项合作等方式加大关键软硬件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持续迭代完善,打造具有竞争力、可商业化运营的科技产品,增强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二是切实保障供应链稳定可靠。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把关,确保技术路径与自身需求高度匹配;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协同,不断拓宽和加固多元化供应渠道,避免“单点故障”;持续监测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的运行状态,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提升供应链弹性和韧性。三是构建开放创新产业生态。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广泛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搭建金融科技产用对接平台,加强共性技术、资源和服务的开放合作、互惠共享,推动技术共研、场景共建、标准共商、成果共用、知识产权共享,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提升金融科技整体发展水平。

其四,加快推动金融服务智慧再造。

在惠民方面,运用5G、虚拟现实、智能物联网(AIoT)等技术推动实体网点智慧升级与线上服务渠道迭代优化,通过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SDK(软件开发工具包)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消除渠道壁垒、整合渠道资源,健全跨机构、跨场景金融服务互联互通技术体系,不断扩展金融在公共缴费、社保服务、医疗保障、交通出行等领域的应用场景;聚焦老年、残障、偏远地区、生僻字等群体需求痛点提升金融服务无障碍水平,着力打造有广度、有深度、更有温度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在利企方面,有序推动跨领域、跨地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打通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融资对接的数字通道,结合不同企业融资需求、资金周期等特点,在绿色金融、农业金融、供应链金融、小微金融、科创金融等领域打造精细化、定制化数字信贷产品;将诚信经营、纳税信用、守法行为、专利价值等转化为信贷动能,以科技力量增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能力,促进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本增效,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其五,切实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

一是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监管。加快出台符合国情、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伦理制度规则,不断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应用的广度与深度,压实从业机构创新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潜在风险,推动实现维护金融安全与促进创新发展的高度统一。二是筑牢金融与科技风险防火墙。健全智能算法管理规则,加强算法备案管理、安全评估和运行监测,着力提升算法可解释性、透明性、公平性和安全性;强化云计算标准符合性与安全性管理,防范外部云服务缺陷引发的服务集中、数据安全、服务滥用等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加强数字渠道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资金和信息安全,营造健康可持续的金融创新发展环境。三是加快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深化监管科技在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征信、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应用,打造权威专业化风控基础设施,建立维护金融科技风险库、漏洞库和案例库,推动构建跨行业、跨机构的风险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体系,增强对创新风险的动态感知和穿透式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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